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 Lululemon 胜诉,Nike 健身分享专利被判无效
Howard T. Markey National Courts Building, 717, Madison Place Northwest, Ward 2, Washington, District of Columbia, 20005, United States
Lululemon
已确认日期确定性: 已确认已公布为确定日期来源对日期的表述有多确定:已确认、已排期、预估、已推迟或未核实。显示所有“已确认”的图钉可信度 86%总体可信度: 86%该图钉的来源和参考资料对其日期的支持程度。包括来源在内的 6 份资料对图钉开始和结束时间支持程度的加权平均;资料每比最新的一份旧 180 天,权重减半显示所有可信度不低于 75% 的图钉编号 2024-2074 的非先例性第 36 条规则判决注明日期为“2026 年 5 月 13 日”,并盖有“Filed: 05/13/2026”(提交日期:2026 年 5 月 13 日)的印记;案卷显示该判决于当天上午 09:40 录入。[1]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以不附意见的方式维持了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裁决:Lululemon 胜诉,Nike 关于将已记录的锻炼分享到社交网站的专利中受到挑战的权利要求不具可专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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